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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艺术委员会】北京润格宝文化艺术创作中心

北京润格宝文化艺术创作中心艺术委员会成员为理事、研究员、创作员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拥护艺委会章程,愿意遵守本中心决议,并符合条件者,可申请加入本中心艺术委员会。创作中心艺委会立足北京,面向全国。北京润格宝文化艺术创作中心艺术委员会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7MA01QKXY2T



一、理事、研究员、创作员所享受的权利
1、有入会、退会自由的权利;
2、享有优先在本互联网入驻平台上发表作品、文章的权利,每年不少于六期专题报道;
3、优先参加本中心艺委会举办的各种活动;
4、有对本中心艺委会发展提出批评与意见的权利;
5、有推荐优秀人才加入本中心艺委会的权利;
6、优先入驻润格宝平台;
7、颁发会员证书;
二、入会流程: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提交“入会申请表”,入会申请批准后,颁发艺术委员会证书、聘书,缴纳会费。
三、理事、研究员、创作员申请条件:
(一)理事: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经本人申请,北京润格宝文化艺术创作中心艺术委员会研究,可批准为本中心艺委会理事。
1、参加中国美协、书协举办的展览中获入会资格两次以上;
2、中国美协、书协举办的展览中获奖;
3、担任省级美协、书协艺委会秘书长以上职务;
4、对本中心艺委会艺术活动、市场推广、发展规划等方面做出具有突出贡献;
5、美术、艺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;
6、在艺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力;
(二)研究员: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经本人申请,北京润格宝文化艺术创作中心艺术委员会研究,可批准为本中心艺委会研究员。
1、中国美协会员;
2、中国书协会员;
3、作品入选中国美协、书协举办的全国美展;
4、获得过美术、艺术相关职称;
5、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且对本中心艺委会有重要贡献;
6、绘画、艺术专业学历;
(三)创作员: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经本人申请,北京润格宝文化艺术创作中心艺术委员会研究,可批准为本中心艺委会创作员。
1、参加本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1次;
2、美术专业、设计专业、艺术专业、绘画专业;
3、热爱艺术文化,以书会友;
4、有一定的创作能力及创作理念;
5、入选省级以上展览或者参加博览会;
四、理事、研究员、创作员义务
1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,不得从事参与任何违法活动;
2、遵守本中心艺委会章程和本中心艺委会决议;
3、积极参与、支持本中心组织的各种艺术活动;
4、有义务积极参加本中心艺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;
5、有积极维护本中心艺委会声誉、形象与利益的义务及提供建议;
6、有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和符合本中心艺委会章程的其他义务;
7、对本中心微信平台每天推送的消息有分享转发推广宣传的义务;
冒充北京润格宝文化艺术创作中心艺术委员会艺术顾问、理事、研究员、创作员举办展览等进行宣传活动,一经发现终身不得入会;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违法犯罪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
凡申请加入本中心者视为遵守本细则及润格宝服务协议。
七、本细则由北京润格宝文化艺术创作中心艺术委员会负责解释。